——縣廣電局負責人答記者問
最近,有群眾舉報我縣有電信運營商在社會上非法從事所謂的iTV、IPTV等信息網絡視聽節目服務,為此記者就相關問題采訪了縣廣電局負責人。
問:國家對信息網絡傳播視聽(廣播、電視)節目業務進行管理的依據是什么?
答:為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保護公眾和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的合法權益,規范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秩序,促進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國家廣電總局制定了《互聯網等信息網絡視聽節目管理辦法》(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令第39號)。該辦法適用于互聯網協議(IP)作為主要技術形態,以計算機、電視機、手機等各類電視設備為接收終端,通過移動通信網、固定通信網、有線電視網、衛星或其他城域網、廣域網等信息網絡,從事開辦、播放(含點播、傳播、直播)、集成、傳輸、下載視聽節目等活動。該辦法明確規定:“國家對從事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業務實行許可證制度”,“從事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業務,必須取得《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h級以上地方廣播電視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互聯網等信息網絡視聽節目的管理工作。
問:如何申領《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
答:申請《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的機構必須具備符合廣電總局確定的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的總體規劃、布局和相關條件,由申請人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符合相關規定的書面材料,經逐級審核同意后,報廣電總局審批。符合條件的,廣電總局予以頒發《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
問:目前是否有機構或企業取得在如東開展iTV、IPTV等信息網絡視聽業務的許可證?
答:國家廣電總局《關于江蘇電信違規開展IP電視有關問題的復函》(2008)廣函178號明確指出:目前江蘇省內的IP電視業務未經過依法批準,不符合國家信息基礎設施整體建設的精神,依照《廣播電視管理條例》和《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管理辦法》應予停辦。
問:對違規開展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業務的行為將如何進行處罰?
答:根據國家廣電總局令第39號的規定,未經批準,擅自從事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業務的,由縣級以上廣播電視行政部門予以取締,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問:縣廣電局將如何加大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業務的監管力度?
答:為規范我縣廣播電視傳播秩序,確保廣播電視安全優質播出,維護廣播電視受眾的利益,我局將依據有關法規,嚴肅查處互聯網等信息網絡非法傳播廣播電視節目等違法行為,并將查處情況及時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通報和公布。歡迎社會各方監督、舉報。舉報電話:如東縣廣電局社會管理科8451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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